原创 【法问】伪造证件办贷款 我会被判刑吗?2021年全年资料免费看
工人日报记者 周倩 本报通讯员 范新博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在一家客运公司工作,因为日常开销入不敷出,时常感到捉襟见肘。为了缓解生活的压力,我萌生了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想法,但银行要求提供借款人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我担心妻子会反对我贷款,加之我收入有限,贷款条件苛刻,于是我便想通过伪造证件去银行办理贷款。
我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到了一个办假证的人,并向他提供了我的个人信息。利用他伪造的一本户口簿、两张身份证以及加盖了一枚公司公章的虚假工资证明,我成功地从银行贷出了30万元。我本以为后续只要按时还本付息,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然而,5个月后,帮我办假证的造假窝点被警方查获,我伪造证件贷款的行为也随之曝光。
事后我深感懊悔,原本以为犯罪离我很远,没想到一念之差就踏入了歧途。现在我特别害怕。请问,法律对于我这样伪造证件办贷款的行为是怎么规定的?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坐牢吗?
北京 付先生
为您释疑
付先生您好!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据您介绍,您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请求他人伪造贷款相关假证,包括户口簿一本、公司印章一枚及身份证两张,以上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此类犯罪的定性不仅针对直接伪造者,同时也适用于如您这样提供个人信息并参与伪造过程的人员,尽管您的初衷可能是为了解决生活困境,但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并不会因动机而改变。
此外,您伪造证件骗取银行贷款30万元的行为,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关于法律责任,您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罚金等。建议您尽快向相关司法机关如实陈述案情,争取从宽处理。同时,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还款方案,及时认罪认罚,避免给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岩
8月份至今,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织行业单位,有序推进购置合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开展驾驶员培训、申领驾驶证等工作。截至10月底,民生服务行业有驾车需求人员已全员考取驾驶证。据介绍,《行业通告》规定,已取得“京C”号牌的行业电动三轮车11月1日起可上路行驶,这与《管理通告》规定的“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存在2个月的“并存期”,这是为了保证行业违规用车梯次退出,民生服务不受影响。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行业单位提早全部置换合规车辆。
“听说他又杀了一个女的,好像在美容店还是沐浴店了,案发地距离村委会大概就2公里。”一名和尚金勇同村的村民11月1日晚告诉红星新闻:“他(尚金勇)杀了人,小时候我也听说他杀过人,关了大概20年,去年才放出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通知》显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