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政策,今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号),要求各省严格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推进即时结算。

各地立足实际,结合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压缩结算周期,增加拨付频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取得积极改革成效。截至2月底,全国共103个统筹地区开展即时结算,占统筹地区总数的26%,覆盖定点医疗机构4.37万家,定点药店6.76万家,即时结算拨付金额387.31亿元。安徽、山东、广东、河南、青海等省份率先出台省级即时结算文件,其中,安徽在全国第一个印发文件并在全省范围启动改革,该省已开通即时结算医疗机构569家,结算20.23万人次,拨付医保基金4.72亿元。

在政策协同上,基金预付和即时结算协同赋能。截至2月底,29个省份建立预付金制度,17个省份预付基本医保基金484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基金326亿元,居民医保基金158亿元),其他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将于3月底前完成拨付。

在结算路径上,79个统筹地区在缩短月结算时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拨付频次。安徽对住院费用逐笔汇总,次日按60%的比例拨付医院。福建厦门采用“日报、日审、日拨”的形式,将基金拨付时限压缩至最短1个工作日。江苏盐城构建“年初预付、每日预拨、按月预结、年终清算”工作机制。河南郑州上线“即时结算”功能模块,与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结算业务“当日申报、当日拨付”。此外,部分统筹地区还探索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确定结算时限,如河南安阳根据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分1日、3日、7日开展结算。

从基金范围看,61个统筹地区选择扩大即时结算范围。在国家规定即时结算的基金范围为基本医保基金的基础上,将即时结算的基金范围扩大到大病保险基金或者医疗救助基金。

从基金安全运行看,坚持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安全并重。各地在积极推进即时结算改革的同时,通过设置拨付比例、强化医疗费用审核、主动与定点医药机构沟通交流等方式,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高效。

从实施效果看,即时结算增加了医疗机构现金流,缓解了医疗机构的垫资压力,为医院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同时,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对医药企业回款,促进医药行业整体资金周转效率的提升。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等许多医疗机构反映,即时结算改革和预付金制度实施后,极大缓解了资金压力,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了医疗机构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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