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自制“司美格鲁肽”售卖?“减重王”背后的黑产2024年新澳版资料正版图库链
“不用运动,仅打一针,轻轻松松瘦7斤!”听到这样的广告,减肥人士都跃跃欲试。然而,如此“神药”很可能是“三无”产品,对身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伤。经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一起非法售卖含“司美格鲁肽”成分减肥药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公开开庭审理,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自制减肥药
王丹是一名化妆品销售人员,在广东广州生活。2023年6月,她结识了从事医美行业的“熊老板”(另案处理)。当时“司美格鲁肽”减肥药风头正盛,听说“熊老板”这个生意做得很大,王丹便慕名拜师,也争取到机会在“熊老板”手下工作。
王丹边做边学,加上有“熊老板”牵线,认识了一些加工厂和原料商。不仅如此,她还从“熊老板”介绍的一个化学工程师那里学到了“司美格鲁肽”的配方,并参与了多次试验,调整配比,完善配方。为了更快从中牟利,王丹自行购买了机器进行配方的试验调配。这期间,王丹还找到一些代加工厂生产,让男友盛飞供货给“熊老板”赚钱。
因客户反馈减肥效果不明显,2023年7月,王丹以男友盛飞的名义在广州租了一栋别墅,购置了新机器,重新调整配方。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他们购进原料、辅料和冻干粉机器,调配药品原液,并进行灌装冻干,制成药品成品。
打开销路
为了拓宽销路,盛飞在一些社交平台上通过搜索关键字,在相关内容的评论区发布广告信息,拍摄短视频或开直播等形式宣传,提高销量。
他们制成的减肥药成品经生理盐水溶解后,以皮下注射的方式就可轻松完成。因为产品即刻效果明显,很快订单量剧增,王丹便找来了自己的妹妹帮忙,并招聘工人,负责装货发货,盛飞则负责销售。整个过程由王丹主导,组成了一个配合默契的产销团队。短短两三个月,他们的销售额就达到近200万元。
知名度打开后,销售商们慕名而来,都想借这个“减重王”大赚一笔。销售商以每瓶10元至35元的批发价大量购入王丹生产的“减重王”,并从电商平台、美容店等渠道,以每瓶30元至800元的价格出售给客户,销售金额达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直接从我们这拿货的零售商都各自有下线,下线还有下线……”王丹供述。
落入法网
“不节食、不运动,一针赢得完美身材”,这条减肥药广告让溧阳市民车女士很是心动,她便花了800元买了一个疗程,也就是4支“减重王”。拿到实物后,她发现瓶子上并无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属于“三无”产品。
“用了这个之后,好像是瘦了点,但没多久就有恶心、头晕的症状!”“我也有相同的症状,我还吐了……”车女士在看到部分使用者的反馈信息后,选择向公安机关举报。溧阳市公安局从车女士提供的电商平台信息入手,顺藤摸瓜查获了生产商王丹和盛飞、零售商吴超和李宇等人,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王丹等人立案侦查。
2024年5月,该案移送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司美格鲁肽”是一种处方药,生产含该成分的药品需要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批准才能生产。王丹、盛飞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节严重。吴超、李宇等人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仍然予以销售,同样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2024年12月,溧阳市检察院以王丹、盛飞等14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向溧阳市法院提起公诉。溧阳市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尹正宗 刘璐璐)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
吴江浩:你所提到的相关人员是因为在华搞间谍活动,违反中国法律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中国从事正常商务和交流活动,不非法染指和获取涉密信息,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渲染在中国出去散个步、跟朋友喝个咖啡、旅行拍个照都会被拘押,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近年来,在华日本公民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其中不少人曾长期投身中日交流合作,并在两国社会有一定影响力,我们不希望这些人被唆使在华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在自身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获取所谓“情报”。总而言之,中方将继续大力倡导和支持两国民间交流与合作,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交流合作完全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针对在华间谍活动,中方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要把稳外资作为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发力点,在扩大市场准入、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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