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离职后不交接工作有什么法律责2024新澳免费资料三头任吗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黄洪涛《工人日报》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23年初,我入职南京一家技术开发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24年10月11日,由于个人原因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并于当日离开公司。但是单位以我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一直未给我办理离职证明,并且克扣我的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问,在我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单位以未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离职不交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没有离职证明已经影响到我的下一份工作入职,我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吗?
南京胡先生
为您释疑
胡先生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只能表明你主动离职的意愿,但因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递交辞职报告后即行离开,其行为属于劳动者未履行完成工作职责便擅离其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以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若劳动者未完全履行工作交接职责便擅自离职,给所在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说,若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违反你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工作交接的规定行为,没有履行完约定的工作交接义务,一般是不可以离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有义务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故若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是可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出具离职证明,进而影响到劳动者下一份工作的入职。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未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不仅可能引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纠纷,还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声誉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发展。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好工作交接事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声誉。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庄宇
中新网11月1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商转公”,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间仍存在较大的利率差,这也成为降低购房者房贷压力的一个重要渠道。
不同城市对个贷率的预警标准并不相同,但多以85%或90%为阈值。以湖南长沙为例,今年4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商转公”新政,但就在尝试免除居民自筹垫款环节不到两个月,截至6月3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个贷率达到了85.99%。当地媒体报道显示,今年7月,长沙对“商转公”业务进行了限流。
“预约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环节是计算最高可贷额度,这和地段的估值、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余额、存缴基数的总额等有关。等结果的时候还挺忐忑的,不过还好最后批出的额度和算的差不多。”李欢提醒说,还有个要求是要把消费贷、信用贷等结清。她第一次申请没通过,是因为有笔装修贷没还完,还清后拿着结清证明又去审核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