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专家热议环保领域信息公开:疏通获2024全年资料免费大全取环保执法信息渠道
中新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阮煜琳)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线索很多来源于公众,但提供环境违法线索后能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信息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此,业内多位专家表示,公众参与是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有效加强环境保护,应依法切实保障公众对执法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权利。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原司长别涛7日在北京举办的环保领域信息公开专家研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事务具有显著的公共属性,公众也因此依法享有知情、监督和寻求救济的权利,执法监管部门也负有依法公开信息的义务和为公众参与监督提供便利的职责。
现行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保提供便利;第五十四条进一步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应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开通以来,累计登记受理投诉举报670余万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民众身边的污染问题。督办预警3000多件民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集中重复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了一批社会环境风险隐患。该环保举报热线日前全面停用,目前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已成为民众和生态环境部门沟通的新的“连心桥”。2023年微信网络举报已达25万件,2024年上半年同比上升8%,成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重要渠道。
“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是生态环境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专家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公众或社会组织如果发现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只能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途径请求监管部门去执法监管。至于监管部门是否去执法监管,是否公正执法监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举报人缺乏进一步要求信息公开、到法院要求执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等监督制约的更有效规定。
常纪文说,让司法机关全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尽职履职,保护公共的生态环境,可能是深化中国生态环境等法治改革下一步需要做的。建议拓展现行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的社会参与、社会监督和公益诉讼规定,授予公众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求行政监管部门对有关执法信息予以公开。(完)
乌鲁木齐片区依托陆港空港联动发展区位优势,加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先进制造业、纺织服装业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创意、金融创新、会展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与中亚等周边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喀什片区依托国际贸易物流通道优势,做大做强外向型经济,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制造、电子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推动进口资源落地加工,积极培育国际物流、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打造联通中亚、南亚等市场的商品加工集散基地。霍尔果斯片区依托跨境合作及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等优势,重点发展跨境物流、跨境旅游、金融服务、展览展示等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特色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打造跨境经贸投资合作新样板。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率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运行效能,推进服务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打造全疆标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具有实际需要、符合下放条件的,全部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同办”。授权自贸试验区对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直接受理和审批。探索将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新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加强管理,促进种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完善法律服务机制,集聚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积极引进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组建涉外法律专家和律师团队,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开展国际法律及合规培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