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3月5日电(记者 李映民)泰国最高行政法院5日撤销了泰国教育部50年前颁布的一项备受争议的规定,该规定严格限制了学生的发型。

这项曾经引发教师、学生和家长争议的规定就此废止。

该项严格限制学生发型的法规是泰国教育部于1975年颁布并实施的,该法规规定了学校中男女学生的发型,男生不得留胡子,必须剪短头发;女生不得留长发至耳后,也不得化妆。其目的是培养学生们成为父母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以及国家的好公民。

泰国最高行政法院5日将其撤销的理由是该法规侵犯了宪法保护的个人自由,并且与不断变化的社会脱节。

早在2020年,泰国有23名学生向泰国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撤销教育部1975年开始实施的该项规定。

自2024年以来,教育部允许学生在发型甚至着装规范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此次泰国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决意味着教育部不再在学生发型问题上做统一规定,开始将发型问题留给各个学校自己决定。有些学校把这个问题交给家长来决定,而有些学校则交给学校行政机构或教师和家长联席会议来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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