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离职后不交接工作有什么2022全年资料免费大全下载法律责任吗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黄洪涛《工人日报》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23年初,我入职南京一家技术开发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24年10月11日,由于个人原因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并于当日离开公司。但是单位以我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一直未给我办理离职证明,并且克扣我的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问,在我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单位以未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离职不交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没有离职证明已经影响到我的下一份工作入职,我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吗?
南京胡先生
为您释疑
胡先生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只能表明你主动离职的意愿,但因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递交辞职报告后即行离开,其行为属于劳动者未履行完成工作职责便擅离其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以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若劳动者未完全履行工作交接职责便擅自离职,给所在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说,若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违反你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工作交接的规定行为,没有履行完约定的工作交接义务,一般是不可以离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有义务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故若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是可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出具离职证明,进而影响到劳动者下一份工作的入职。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未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不仅可能引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纠纷,还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声誉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发展。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好工作交接事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声誉。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庄宇
去年日本在华新设外资企业888家,同比增长7.3%,是中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国。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调查显示,90%的日企希望扩大在华业务或维持现状。中国日本商会对1700家会员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8%的日本企业仍将中国视为重要市场。近五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收益率约9%,而日本企业2022年这一数据达到18%。对日本企业而言,中国市场回报率远高于其他市场。
经查,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吸取教训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痛定思痛、痛下决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踏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整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