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树立正确留学观 远离“水硕”“水博”陷阱新澳六开彩开奖号码记录
【专家视点】
当前,在海外留学市场中流传着“水硕”“水博”的说法。所谓“水硕”“水博”,指的是招考简单、就读期限短、考核标准低,所获学位尚未被国内教育管理部门认可,或已获得认可但整体教育水平较低的国(境)外硕士、博士项目。
“水硕”“水博”被热议,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近年来这类留学生的数量明显增加,而家长和学生的甄别能力有限。二是此类学历持有人很多并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满足用人机构的需求。三是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以“短期速成”“零门槛入学”“低成本性价比”“不出国门拿海外学历”等噱头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甚至欺诈,扰乱了正常的留学教育秩序。与此同时,国(境)外一些院校的不法行为也加剧了这一情况的恶化,一些学子深受其害。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复杂多样,缺乏正确的留学观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留学是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正常诉求,也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目前,我国国(境)外留学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方面体现在我国的跨境教育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体现在留学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留学归国人员的质量稳步提升。在这一背景下,更应树立正确的留学观。
第一,留学规划应与个人发展有效结合。留学目标应定位于个人的全面发展。留学,对于培养全球视野、厚植家国情怀、丰富国际阅历、提高跨文化沟通协作能力等皆有裨益,对于个人的终身学习与发展作用显著。第二,留学规划应与未来职业规划有机结合。不能将海外学历学位简单视为就业的敲门砖。学历学位证书是受教育的结果,但绝不是受教育的唯一目的,只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兴趣诉求,合理规划有效的留学方案,接受相应质量的良好教育,掌握必备的知识、技能与素养,才是通过留学获取知识技能进而实现就业的正确思路。
在正确留学观和教育观的指引下,有效解决“水硕”“水博”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持续完善跨境教育质量监管机制。一是优化留学服务的顶层设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应面向全社会建立普惠性的留学行前培训机制以及留学社会教育和宣传机制,并建立学位学历认证纠纷解决机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留学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加大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以及欺诈和误导等不法行为的监督打击力度,并建立中介机构准入与黑名单制度,帮助留学申请者在规划阶段就有效防止各类风险。二是完善认证标准体制机制建设。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及研究机构,建立公开化、动态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标准审议机制。认证标准的制定应广泛吸收社会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各种新型留学项目的关注和研究,不断提高该标准的专业化水平。除国家标准外,还应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合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满足社会多方需求。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优化国家留学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提供更多内容和更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会同各类机构承担更多的社会教育责任,将出国留学和归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议题以公益广告或授课、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强化留学人员的留学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帮助他们自觉甄别不合法、不合规的留学项目。
大力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高质量建设。当前,我国不仅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的留学生输入国,而且在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类型化发展和国际化建设方面也成就斐然。一方面,我国研究生培养能力显著提升。我国高等教育能够满足群众对于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有能力接收和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优秀研究生。另一方面,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化和国际化建设蓬勃发展。我国建立了一批高质量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超过1500个,且正在依托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建立国际化程度更高的教育及培训机构。未来,我国需要持续提升在地国际化的质量,大力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进一步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不出国门就能接受高质量的国际教育,能享受到多样化、高质量和个性化的国际教育服务。
厚植家国情怀,积极引导和保障留学人员归国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这为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归国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此,一方面应以更大的诚意、更优的条件和更有力的支持,增强留学生的归属感、获得感,破除留学归国人员的发展瓶颈,引导他们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发展的伟业当中,在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另一方面,应深度推进教育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对于各级各类留学归国人员,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将他们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对于正在就读或已获得“水硕”“水博”学位的留学生,不能“一票否定”,可以对其专业水平实施科学、客观的评价,正确引导其持续发展。
(光明日报 作者:秦冠英,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今年8月,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行业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同时,《行业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身在浙江的韩女士正在经历宅基地拆迁后的选择。“我们拆迁的方案提供了安置房和房票两个选项。安置房的价格每平方米两千多元,平均每人九十多平方米,一套房算下来30多万元;房票则适用于指定几个区域里的几个楼盘,可直接抵扣,而且早定下还有折扣,比如3个月内买房可以多抵扣20%左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关注“一把手”霸道行权现象,并提到多个案例,包括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一人决定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力排众议“关照”利益关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把所在单位大小事项的决定权视为“自家事”,对工程发包、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大搞“一言堂”。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不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还在用人中大搞“一句话”,任人唯亲唯利,长期插手下属企业各类岗位的人事调整,利用职权在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江苏省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前锋走上局长岗位后,“感觉自己权力很大,可以在单位高高在上了”,于是插手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贪腐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多领域多环节,不仅破坏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该市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