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督察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2023澳门免费精准资料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10日消息,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督察发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湖泊保护需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
1月9日至10日,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反馈督察情况。
总体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盲目上马“两高”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违规建设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黄河流域部分企业落实“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不够到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湖泊保护需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固体废物特别是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不足。生态保护修复不力,矿山无序开发,林地毁坏问题时有发生,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多发。
督察指出,将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被督察对象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完)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但随着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企业实际税负正在逐步接近名义税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痛感会更明显,一些企业如果不能承担可能会选择停业,这不仅影响就业,更会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